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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限创意策划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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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创意策划名牌
晓夫
商标是商品形象的标志,是商品的无声推销员,也是企业市场竞争的利器。正因为如此,现代企业在商标创意上无不殚精竭虑,以期能创造出一个具有独特性和艺术性、并为消费者所接受的商标。了解和借鉴国际名牌的创意,对于增强我国企业商标意识,从而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头马(RemyMartsn)———
“人头马”是法国著名的干邑白兰地人头马酒的商标。人头马的形象来自西方的一个星座,即人马座。1877年,人头马干邑白兰地的创造者雷米·马丁先生的后代选用人马座作为自己家族的酒的商标,并对原来的形象作了一些改动,把原来平着射箭的姿势改为向斜上方投掷标枪,增加了图案的动感。之所以选择这个图案作为商标,是因为马丁家族的人认为“人头马”这个图案中的马象征着强健有力、勇往直前,而人头则象征着智慧、灵感和爱心。
由此可见,商标是商品的标志,也是企业标志,与传统商标不同,现代商标设计在体现商品特性的基础上,更多地融人了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它已成为塑造企业形象最为重要的手段。
索尼(SONY)———
1957年以前,日本索尼公司的名称
让外国人很难拼读,更难记忆,因此,那时的公司在市场上默默无闻。为改变这种状况,公司决定进行品牌更新,并提出了4条原则:一是简单,任何人都能看懂;二是易读,应具有世界性的共同读音;三是好听,让人们读起来上口、响亮;四是好记,字体应清晰、简洁。根据这4条原则,在对大量商标名称进行筛选的基础上,公司决定采用拉丁语Sonus(发音与日语中的“生意”一词相近)和英语Sonny(小家伙)的共同部分,选择了SONY这个简单独特、世界各地读音一样、响亮而字形漂亮的名称。1957年,索尼公司决定把企业名称与企业产品商标名称合二为一,都以SONY命名,并设计出类似中国黑体字的“埃及武克拉莱顿体”的SONY字体,使名称更加清晰、美观。
SONY是什么?什么也不是。这种由具有独创性词组组合而成、无任何特定含义的商标,我们称其为中性商标。采用中性商标,不但增强了商标的显著性,而且减少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可能性,容易获准注册,也有利于其专用权的保护。
罗尔斯-罗伊斯(ROLLSROYCE)———
罗尔斯-罗伊斯是英国罗尔斯-罗伊斯公司新生产的豪华轿车的商标名称。
该商标是两个重叠在一起的“R”字,上面是R0LLS,下面是ROYCE。这是以这种轿车的创始人亨利·罗尔斯与查尔斯·罗伊斯两人的姓氏命名的。两位创始人的姓氏的第一个字母均为R,稍稍错开的上下构成,组合成优美端庄的标志图案,体现了创始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团结起来、共同奋进的精神。这个商标创意的确不同凡响,它不但寓意深远,而且在创意上采取了一种可以称之为品牌名称与企业名称一致的商标设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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