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一步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截止目前,已在商标管理案件、商标异议案件和商标争议案件中认定驰名商标197件。其中通 过异议案件认定认定驰名商标16件,通过争议案件认定认定驰名商标51件,通过商标管理案件认定驰名商标130件。

“北京市捷诚信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诚信通公司”)于2006年受“成都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 司”委托协助企业认定驰名商标,捷诚信通公司秉承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在确认客户意向后派出专业人员赴企业进行深入了解、洽谈,全面分析企业知识产权保 护状况。派出的专业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程序,针对企业具体情况为企业出具可行性认定方案。从材料搜集、案件处理到材料分析整理等,整个材料 准备过程为企业提供贴身式服务,积极的配合,专业的指导。在企业与我们共同的协作、努力下。2007年“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的“习 酒”商标、“成都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的“水井坊”商标均通过商标管理案件途径成功认定驰名。现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予以 公布。

在此,捷诚信通公司对成功认定驰名商标的企业表示祝贺。客户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功案例,也为捷诚信通在知识产权代理的发展道路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诚挚的期盼在中国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进程中,捷诚信通能携手更多友好合作伙伴迈向成功。 |